一、招考对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当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等特殊岗位的,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艺术、体育专业岗位的,报考人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资格条件。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和职业资格。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博士研究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三、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8日8:00至16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等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
3.调整报名岗位。对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上述岗位。
4.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2024年11月8日8:00至20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有关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2024年11月25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
6.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报名。报考人员根据全军统一发布的招考岗位计划和文体用人单位报考指南,先到用人单位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合格人员方可获得报名参加全军统一笔试资格。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5年2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
(九)补充录用。确定预选对象工作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统一发布补充录用公告和岗位计划,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排名在招录计划数之后的考生,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岗位。
(十)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十一)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
(十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5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
四、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公开招考
对招考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以及符合学历学位等规定报考条件且通过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后,可以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其中面试人员名单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永明 三审:王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