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1.上半年:2024年12月1日 至 2025年2月10日
2.下半年:2024年12月1日 至 2025年8月10日
二、报名对象
1.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
3.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4.初中毕业文化程度男青年,年满18至20周岁。
三、身高基本要求
(一)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二)体重。
1.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2.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三)视力。
1.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2.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四、报名步骤
关注“湖南征兵”公众号,点击“我要报名”→“男兵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报名页面。
五、大学生参军优待
(一)全家享荣誉。为义务兵家庭悬挂“光荣军属牌”、上门送喜报;优抚医院为现役大学生士兵父母提供优惠体检,享受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优先就诊、检查、住院等服务。
(二)多项经济优待。
1.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每户每年不少于12000元。
2.大学生入伍奖励金。毕业生每人不低于5000元,在校生每人不低于4000元。
3.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不超过25000元。
4.国家助学金。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5.艰苦地区服役奖励。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兵员分拨计划中明确的新疆或西藏地区(包括其他地区的高原条件兵)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不低于10000元一次性奖励。
6.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按每服役一年4500元的标准,地方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助。
7.部队津贴。以部队发放金额为准。
8.保留学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9.放宽转专业限制。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可放宽专业限制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10.退役享受免试专升本。我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学生、我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毕业生,或在外省全日制高职(专科)就读(或已毕业)的具有我省户籍并在我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取得退役证后可报考免试专升本,实行免文化课考试,招生本科高校依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考生可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11.退役考研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2.考研单独划线。可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该专项计划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规模内单列下达,单独划定分数线,每年招生规模8000人,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13.立功免试读研。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4.保留劳动关系。大学毕业生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15.服役时间计算工龄。在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时,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包括大学毕业生入伍后退役和在校生、新生入伍后退役复学完成学业人员)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限制,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计算工龄。
16.退役就业渠道多元。在参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招录(聘)时,加大面向退役士兵、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比例达到招录(聘)人员总数的30%以上。其中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士兵定向招考。
17.退役创业扶持。
(1)依托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设置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专区或创业专席。
(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税费减免;自主创办小微企业或合伙创办企业的,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 六、部队发展
(一)有机会报考军校。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同等学力的义务兵有机会报考或保送军校。服役需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
(二)有机会选改军士。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批准可以选改为军士;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
(三)有机会提干。入伍前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服役满1年、不超过3年(截至当年6月30日)且符合相关选拔条件的,可以参与士兵提干选拔。
(一审:李云安 二审:周永明 三审:王翀)